【法规类型】海关规范性文件【内容类别】其他【文 号】公告〔2025〕142号【发文机关】海关总署【发布日期】2025-07-01【生效日期】2025-07-01【效力】有效【效力说明】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42号(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(三)的公告)公告〔2025〕142号 根据工作实际,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,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1、2。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 特此公告。 附件: 1.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.xlsx 2.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.xlsx 海关总署 2025年7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