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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17号(关于废止海关总署2025年第30号公告的公告)

【法规类型】海关规范性文件
【内容类别】其他
【文  号】公告〔2025〕217号
【发文机关】海关总署
【发布日期】2025-11-07
【生效日期】2025-11-10
【效力】有效
【效力说明】

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17号(关于废止海关总署2025年第30号公告的公告)

  基于对美方整改措施的评估结果,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,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2025年第30号公告(关于暂停美国CHS Inc.等3家企业大豆输华资质的公告),自2025年11月10日起恢复CHS Inc.等3家企业大豆输华资质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海关总署

  2025年11月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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